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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招标

作者:长春恒达伟业 日期:2021-05-12 人气:73616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育秀东路武夷工贸西门2号楼(山聚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SXZB-TA006

项目名称: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60个日历日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包含迁移等)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投标人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

(3)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报价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其视为报价无效。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8)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备注: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中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视同为上一年度。

2、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3)-(5)证明材料的,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至 2021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育秀东路武夷工贸西门2号楼(山聚楼)5楼

方式:当面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育秀东路武夷工贸西门2号楼(山聚楼)5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5号莲福大厦5层

联系方式:庄小姐 05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育秀东路武夷工贸西门2号楼(山聚楼)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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